网络货运行业发展至今欣欣向荣,成为了企业、司机、货主三方都不可缺少的重要平台,但很多企业建立网络货运平台的初衷,是合法合规降低税务成本,提高行业竞争力,今天就给大家理一理网络货运行业的税务问题!
个体司机买车时,都会将车辆挂靠在挂靠公司,依靠挂靠公司为他们提供从贷款买车到后续的车牌册、保险等一系列服务。这导致个体司机不愿也不能注册为个体车辆经营者,可是挂靠公司并不参与车辆的经营,因此不能为司机提供业务的上支持。个体车辆的经营身份又无法注册,司机不能给企业开票,企业始终无法解决进项问题!而网络平台刚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是网络货运行业专门的税务规范文件,该文件允许网络货运平台代司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有效解决企业进项问题,降低成本,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中明确表示运输业务开展中符合条件的油费、道路、桥、闸通行费等可以抵扣税务:
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不少物流公司存在走钢丝行为!即加100块钱油让加油站开150块钱的发票,客户给了10万运费给客户开5万发票加返点,这种逃税漏税的行为是违法且得不偿失的,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在网络货运平台通过代开司机发票解决企业进项问题后,这种问题更应该避免。网络货运平台接入政府监管,便于税务的稽查、征管。有效核查了业务是否真实,成本进项是否真实,杜绝虚开发票,虚报发票等违法犯罪的恶劣行为。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取得成本和进项票,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依法合规经营!
网络货运平台对于地方政府毫无疑问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网络货运平台将地区运力资源进行了整合,提高了物流运转的效率,促进了区域性的创收。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推动地区发展,对入驻的网络货运平台会有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一部分地方税收奖励给企业。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成本,实现地区与企业共同发展!